韓「閨蜜門」發還重審

朴槿惠或加監 李在鎔恐再入獄
30/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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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或加監 李在鎔恐再入獄
朴槿惠或加監 李在鎔恐再入獄

韓國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法院對朴槿惠(上左)、李在鎔(上右)及崔順實(下)所作的判決,將案件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法新社、互聯網圖片)

俗稱「閨蜜門」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干政一案,昨(29)日出現新進展,韓國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法院對朴槿惠、崔順實及同案的三星副會長李在鎔所作的判決,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分析指,朴槿惠及李在鎔可能面臨更重刑罰。

據韓聯社報道,現年67歲的朴槿惠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和罰款200億韓圜,仍在監獄服刑。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法院未將「閨蜜門」中朴槿惠收賄的部分,與其他被告分開審理,有違《公職選舉法》。朴槿惠還涉及另外兩宗訴訟,包括干涉選舉案及國情院受賄案。當地傳媒報道,若將「閨蜜門」涉及受賄、濫用職權等控罪分開審理,朴槿惠的量刑可能會加重。

李在鎔料判更重

同案的李在鎔是三星集團實際負責人,其終審判決最受關注。法律文件指,朴槿惠要求三星集團等財團「捐錢」給崔順實掌控的基金會,並要求三星資助崔順實女兒的馬術訓練,三星所贈、價值37億韓圜的三匹馬是否算賄賂,成為全案的爭論點之一。二審法院未有視贈送行為是賄賂,令前年判囚五年的李在鎔去年上訴得值,改判兩年半監禁、緩刑四年,當庭獲釋。但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不妥,要求「重新思考」緩刑的判決是否適當,恐令現年51歲的李在鎔面臨再度入獄的可能。

至於朴槿惠閨蜜崔順實,二審時被判監20年。最高法院認為,崔順實要求企業出資的行為尚不屬於構成強迫罪的要脅行為,二審法院判處強迫罪成立的情況不當,同樣發還重審。

2016年10月,時任總統朴槿惠被爆閨蜜崔順實利用兩人關係干政,並向財團施壓以牟取不法利益。2017年,朴槿惠因貪腐醜聞遭國會彈劾而下台,成為韓國首位遭彈劾下台的民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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