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認同審計報告

加緊優化招聘制度
03/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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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緊優化招聘制度

行政公職局今日(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十分重視及認同審計署的《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所提出的事實及建議,該局會密切跟進及推行優化措施,加快招聘進度,節省開考成本,提升效益以聘用合適的人員。

特區政府於2011年實施中央招聘制度,經檢討發現該制度存在人員錯配、開考至分配人員的時間過長等問題。為此,行政公職局重新設計招聘制度,並經諮詢各公共部門,以統一招聘制度取代中央招聘制度。鑑於修法需時,且在實施中央招聘制度的5年中,各部門已積累相當數量的人員需求;基於部門用人的迫切性,行政公職局在完成修改相關法律前,推出過渡方案,以緩解用人需求。

如待完成法律的修改之後才展開招聘程序,估計用人部門要等到2018年2月後,才能開展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而採用過渡方案,部門於2017年8月起就可開展有關考試。在實施過渡方案期間,至2017年12月底,共有39個部門開展了146個開考,涉及369個職缺,有的部門於2018年1月已完成開考程序。

行政公職局在實施統一招聘過渡方案的同時,加緊修改法律,而有關招聘制度的法律法規亦已於2017年8月生效。完成修法後,統一招聘制度已進入新階段。新法生效後,已先後開展了3次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並形成了恆常的開考機制。用人部門方面,截至本年8月底,已有37個部門共開展了181次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填補750個職位,招聘效率方面,按新法開展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由刋登開考通告至公佈最後成績名單,最短需時5個多月,較中央招聘制度最快一次的12個月及統招過渡期最快的12個月,大幅縮減了時間。

行政公職局日後會持續針對不同時期最受關注及最需迫切解決的問題,不斷完善招聘制度,並與開考部門及相關典試委員會加強溝通,致力透過共同努力,提升招聘效率及聘用適當人員。

(編輯: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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