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職局招聘制度亂象橫生

陳司:責成相關部門全面檢討
04/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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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責成相關部門全面檢討
陳司:責成相關部門全面檢討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回應審計報告,表示行政法務司相關報告,並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責成行政公職局全面深入檢討制度,以提高效率,解決深層次問題。 (陳嘉俊攝)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3)日在公開場合回應相關審計報告。她表示,行政法務司重視審計署的《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並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責成行政公職局全面深入檢討制度,以提高效率,解決深層次問題。

陳海帆表示,為了回應社會訴求,特區政府於2011 年實施中央招聘制度,由一個部門負責統籌招聘,使制度實施更公平公正。然而,在有關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出現了包括人員錯配、開考時間長等問題,為此,本屆政府在2015 年檢討了統一招聘制度,首先修改了行政法規,但要將綜合能力試和專業試分開開考,則要透過修改法律才能實行。鑑於2016 年時,一些部門已有五、六年均未有開考招聘,招聘需求大,同時考慮到修改法律需時,故行政公職局在完成修改相關法律前,推出過渡方案,以緩解部門用人需求。

短期內設定面試最低比例

她續稱,行政公職局現時正完善相關制度,短期內會考慮設定面試的最低比例,當有較多人通過筆試,在部門招聘的名額較少的情況下,部門可以按比例設定一個適合的面試名額,合理限制面試人數;縮短整個招考程序的時間,在保證當事人權利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減省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並對投考人出席率低的問題進行研究。

另外,陳海帆指,現時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已形成恆常開考機制,各部門可以按照自身的招聘需求,隨時開考。她又指出,公職局主要負責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同時亦與各部門協商溝通,對於共通性較大的職位開考,可以在部門的同意下,由公職局負責整個開考程序。

公職局:加緊系列優化措施

對於審計署的《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出的事實及建議,行政公職局表示十分重視及認同,並且會密切跟進及推行優化措施,加快招聘進度,節省開考成本,提升效益以聘用合適的人員。目前正在進行的改善工作包括,加快整體招聘進度、節省開考成本及增加效益、優化典試委員會工作及更好地規劃開考,致力透過共同努力,提升招聘效率及聘用適當人員。

特首責成相關部門檢視問題

行政長官高度重視審計署呈交的報告,已批示責成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督促行政公職局切實學習和採納審計報告提出的可行建議,全面檢討現行公務人員招聘及甄選制度所存在的問題。

審計報告亦提到,2017 年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當中提到要「認真檢討現行中央招聘制度的不足,在參考鄰近地區招聘公務人員經驗的基礎上,落實修訂現行法規,完善相關制度」。可見政府發現了問題,也聽取了社會意見,決心要改進現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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