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司長制度權責欠清晰

賀一誠:行政授權制度 改革「簡政放權」
11/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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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一誠:行政授權制度 改革「簡政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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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一誠:行政授權制度 改革「簡政放權」

賀一誠今日將接受國務院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 (梁雄業攝)

公共行政改革將是賀一誠未來施政重點之一。 (資料圖片)

韋浩風認為要將司長納入司長辦公室架構,問責便會更加清晰。 (資料圖片)

澳門特區政府換屆在即,社會關注未來政府能否「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各項民生工作方面做出成績。第五任行政長官候任人賀一誠昨(10)日啟程前往北京,將於今日接受國務院頒發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按照慣例將與國家領導人見面。賀一誠在啟程前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現階段仍未定出新一屆政府班子人選,會繼續聆聽各方意見,預料10月下旬至11月初可向中央政府提交名單。他又重申,現行司長相關制度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需要進行行政授權制度改革。

賀一誠昨日中午啟程赴京前在機場會見傳媒,被問及新一屆政府班子的籌組進度,賀一誠表示,現階段尚未定出比較穩定的人選決定,他明白社會各界對司長、局長有很多期望,會繼續聆聽各方意見,包括會按照實際情況和工作能力調整人員職務。賀一誠重申,司級官員需要符合三方面條件,第一是廉潔,第二是具執行力,第三是能夠與市民溝通,他希望循此三方面尋找適合人選,預料10月下旬至11月可向中央政府提交名單。

公務員人數已達「天花頂」需橫向調動

賀一誠此前在其參選政綱中重點提及公共行政改革,有意見認為這是切中本澳施政問題根源。賀一誠昨日向傳媒表示,「現屆司長都很盡力」,然而相關制度出現問題。賀一誠指出,本澳現行司長相關制度引進自葡萄牙30多年前的副秘書長制度,屬行政授權制度,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賀一誠重申,日後需進行行政授權制度改革,由司長的權責開始落實,建立屬於司長的組織法,當訂定屬於司長的權和責,司長才能領導好局級官員,不能只有「精兵簡政」,更要做到「簡政放權」。

審計署關於公務員招聘制度的審計報告近日引起社會迴響,公眾關注作為「施政之本」的公務員自身人資狀況。賀一誠昨日亦談及此問題,他指出現屆政府官員曾公開表示聘人成本很高,造成一定困擾,影響了司局級的運作,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值得研究和改革。賀一誠認為,目前公務員人數已經達到「天花頂」的高位,除了補充退休等人員外不應再增加。他續稱,日後將在機制和法律上研究現行招聘程序以及公務員實際人手需求,並會考慮能否把人員在充裕部門與缺人部門之間作橫向調動。

至於以往廉署及審計署多次揭示部分公共部門存在問題,日後會否有所改革?賀一誠表示,局級官員人選需待司長人選落實後,與司長共同研究,將根據「先立後破」的原則,了解組織法等法律有何可調整,再依法開展後續工作,與司長研究調整人員,不是隨意調動。另外,賀一誠又表示今次只是政府換屆,自己上任第一年一般是延續原有基礎,不會有太多的轉變,一般明年3月至4月才會由他補充施政,逐步落實政綱。

韋浩風:司長納入司長辦問責可望更清晰

就賀一誠提到目前政府司長相關制度權責不清晰的問題,曾是資深公務員的傳新澳門協會會長韋浩風接受本報訪問表示,目前制度問題主要在於司長並不屬於任何行政架構,認為先要將司長納入司長辦公室的架構,便會受到《公職法》等法律的限制,問責便會更加清晰。

韋浩風指出,目前政府的權力是層層賦予,行政長官將權力轉授司長,司長再將權力轉授至局長,「如果說局長很大權,都是由司長本身授權的」。他又指如果司長認為局級負責的範圍超出其職級範圍,司長有權收回,並改由司級作出決策。因此韋浩風認為目前制度只需進行部門重組等微調即可,無需改革整個制度,當然前提是立法會要通過修改法例改組才能成事。

賀一誠亦提到公務員架構龐大,人數已達到「天花頂」,韋浩風指出問題根源在於行政公職局沒有做好人力資源評估,「如果我是局長當然請愈多人愈好,公職局亦沒有明確限制」。他認為公職局有責任每年製作人力資源評估報告,因應實際需要執行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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