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僱主仍未為僱員供款

逾期可被罰款
22/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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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可被罰款

截至10月18日,約有7,700 名僱主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供款,社會保障基金提醒若逾期繳款會被罰款。 (資料圖片)

10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今年第三季度供款月,截至10月18日,仍約有7,700名僱主尚未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約佔整體需繳供款僱主36%。社會保障基金昨(21)日提醒,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利息及罰款,而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的人流將會增加,僱主應盡早繳納供款,而已申請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應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

社保基金稱, 所有僱主須於本月31 日(周四)或之前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九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繳納。此外,社保基金已增設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專區,地址位於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企業或離島區居民亦可親臨該服務點繳款。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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