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都更業權百分比「宜謹不宜鬆」

冀細化賠償標準保障小業主
31/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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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細化賠償標準保障小業主

歐陽廣球表示,現時新的諮詢文本較早前的舊區重整文本更為粗疏,他認同重建業權百分比是有調整上升的空間。

林宇滔建議,重建業權百分比是需要調整,但宜謹不宜鬆。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現正展開公眾諮詢,民建聯於今(31)天舉行「民眾講壇」,主要就相關文本內容提出看法和意見,現場約有數十人參與。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是次政府提出的相關方案實在令人不解,例如重建業權百分比如何制定、為何與早前的舊區重整文本及都更會建議的比例大為不同,政府均沒向大眾解釋,此舉只會讓市民進一步喪失信心,亦令人質疑會否存在傾斜於商界的利益,他直指「我睇唔到依家諮詢完會有咩結果」。同時,對於當中被認定為危樓的重建業權百分比更下調至六成,亦實在難以保障業權人利益。

林宇滔建議,重建業權百分比是需要調整,但宜謹不宜鬆。諮詢文本應設定最低標準,例如賠償標準、置換標準等,同時亦應確保小業主得到及時的合理補償,以有效充分保障重建業主們的利益。

民建聯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表示,現時新的諮詢文本較早前的舊區重整文本更為粗疏,他認同重建業權百分比是有調整上升的空間。並舉例若在單幢式的物業中,發展商或業主持有更大比例的情況下,會削弱小業主本身的議價能力。歐陽廣球提到,由舊區重整至都市更新已整整14年,但仍處於諮詢階段。在現時澳門土地資源短缺下,都更是屬必要性的,應盡快訂立相關時間表。

另外,歐陽廣球亦稱諮詢文本內的賠償方面亦沒有細化,將來相關的爭議性必定頗大。同時現時相關文本內容頗為空洞,他建議可參考台灣、中國、新加坡等地方法,以釐定澳門都市更新文本內容的條款。

(編輯:馬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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