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低經屋申請人25歲法定年齡?

何潤生:要留待下屆政府決
15/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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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潤生:要留待下屆政府決
何潤生:要留待下屆政府決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從時間上而言,相信修改《經屋法》將是下屆政府的工作。 (梁雄業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14)日上午繼續審議《修訂經濟房屋法》法案。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對法案很多內容未夠清晰和未有方向,他相信在新一期經屋申請前沒有可能完成法案,從時間上來說,修改《經屋法》將是下屆政府的工作。

立法會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表示對上一次開會討論此法案是今年5月,當時一常會已向政府建言,表示希望家團申請人代表或個人申請人年齡由法案建議的25歲降回至18歲。今次開會主要審議政府所提交的修訂文本,然而在修訂文本中並沒採納上述意見,委員會亦再次指出申請人提升至25歲的理據不足,政府表示會再進行深入研究。

在經屋售價計算方面,法案建議用成本計算,包括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行政成本等。何潤生指一常會委員認為政府未有一個決定性方案,「見唔到政府有清晰取態,好難繼續討論」,委員要求政府以例子介紹,政府亦未有回應。

何潤生又提到,由於審議時間延長,委員會對政府有新建議,指出因經屋有不同規模大小,如果市民一開始拍拖,只能申請一房,但若干年後家有老少,可能要大一點的單位,故未來經屋擁有者能否有一次換屋機會,將會作為《經屋法》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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