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 十年施政回顧—國家安全篇

全方位強化應對手段 維護國家安全責無旁貸
21/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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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0 月,行政長官崔世安(中)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全體會議。

澳門特區政府致力提高社會各界維護國家安全意識,確保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

當局推廣國家安全教育,每年的「國家安全教育展」安排學生到場參觀。

有學者認為,澳門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上做得很好,但仍需珍惜現在,走好未來的路。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回歸以來特區政府秉持的其中一項重要政治原則,就是全面維護國家安全和區域穩定。過去十年行政長官崔世安不斷增強居安思危意識,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不遺餘力,同時也更好地保障了澳門的繁榮穩定。

雖然21 世紀的主調是國家之間合作共贏發展,但同時國際間政治和經濟環境仍然複雜,暗流湧動,澳門作為一個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無論在人流、物流和資金流上都異常複雜,特區政府需要時刻提高警惕,居安思危。

特區政府在2018年10月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其職責是統籌、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以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指示和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統籌推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制度建設;統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涉及國家安全事務的其他事宜。

為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特區政府制訂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力度推廣國家安全教育,提高社會各界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危機意識和應對能力,確保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2019年6月,《網絡安全法》獲立法會通過,將有利於提升澳門防範和應對網絡安全問題的能力。政府又推進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和《反恐法》,推動修訂《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等,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

行政長官崔世安指出,對於維護國家安全重任,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別,學習貫徹習近平主席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據。特區政府深刻認識到,發展是目的、穩定是前提、安全是依托、民生是根本,澳門要走創新發展的道路,要增進民生福祉,前提就是要有一個穩定和安全的社會環境。

完善法制建設 加深公眾認知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經嚴謹審議後,於2009年2月25日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並於同年3月2日正式生效。法案共有15條條文,規定了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七種犯罪行為及其罰則,同時亦就法人刑事責任、附加刑、減輕等方面作出規定。

國家安全是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國家安全與每個居民緊密相連,特區政府為進一步提升廣大居民的愛國愛澳情操,並配合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8年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聯合舉辦了首屆「國家安全教育展」,2019年繼續合辦,讓觀眾能夠從不同角度認識國家安全,明白國家安全對地區安全以至個人生活的重要性。

澳門社會和諧發展珍惜現在 向更高目標出發

特區政府近年積極向全澳廣大居民推廣國家安全知識,加深對國家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澳門理工學院教授、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創始主任楊允中指出,提高市民對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是每個國家都應進行的公民教育;要維護國家安全,首先要讓居民認同國家對和諧發展定義,以及必須要懂得何為國家主權。

楊允中指出,澳門居民有義務履行公民職責,不能與國家根本利益「唱對台戲」,過激的發展方向一定是背道而馳,不但不能取得發展成果,而且易導致分裂破壞,是不可取、不可行的。澳門過往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上做得很好,社會得以和諧發展,國家對澳門的評價亦非常高,但澳門不能因此而自滿自足,而需向更高指標出發,珍惜現在,把未來的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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