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十年處理逾萬五宗滲漏水

張永春:加強鄰里互助溝通解決
15/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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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春:加強鄰里互助溝通解決

本澳舊樓數量眾多,出現滲漏水往往原因複雜,需鄰里協調處理。(資料圖片)

張永春表示,中心有15%個案的業主不配合,導致難以解決問題。(阮漢賢攝)

議員林玉鳳關注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處理個案的效率。(阮漢賢攝)

本澳不少樓宇「年事已高」,逐漸出現結構老化,以及容易產生滲漏水問題。由於現時法律法規的局限,處理滲漏水問題仍然依賴住戶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互助,有住戶出現苦等多年處理無門的情況。在昨(14)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麥瑞權、林玉鳳兩名議員口頭質詢樓宇滲漏水問題,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收到的求助之中,有15%個案難以處理,政府只能協調和檢測,呼籲鄰里加強互助和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議員麥瑞權在質詢中指出,有不少市民備受樓宇滲漏水和租霸的問題影響生活,在多次追問政府下,得到回覆只是「分析研究、計劃修訂、進行檢討」等,究竟行政當局至今有何進展。議員林玉鳳關注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成效,以及處理個案的效率。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出,明白樓宇滲漏水問題一直困擾居民,政府和社會都非常關注,他承諾對於上述問題,將會親自了解、分析及跟進,如找到解決方案,會向社會公眾作出介紹,如找不到解決方案,亦會向大家詳細交代。

中心15%個案難以處理

張永春表示,中心成立至今超過十年,一共跟進個案超過18,000宗,而成功處理個案逾15,000宗,佔總體81%。一般經過中心的幫助後,大部分個案的業主都會配合檢查和維修工作,但亦有15%個案的業主不配合、或者「搵唔到人」,導致不能檢查、不能維修,難以解決問題。

張永春重申,政府在滲漏水問題上只能協調和檢測,並沒有法定權限和職能可以強制介入,呼籲鄰里之間應要加強互助溝通,或透過管理公司協調解決。此外,政府亦會就中心的運作情況,進行數據收集和分析,查找解決個案需時過長的原因,優化中心運作。

兩點入手阻嚇「租霸」情況

另外,議員麥瑞權亦關注「租霸」問題,張永春表示,當局將從兩個方面入手研究。第一,制訂租賃合同的範本中加入更清晰的條文,讓業主和承租人明確知道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權益。第二,探討立法規定承租人必須將租金存入銀行指定戶口,倘若出現欠租情況,業主可透過銀行紀錄證明其違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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