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人士明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暫不隔離
0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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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類人士明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暫不隔離
五類人士明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暫不隔離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對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相關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通告」,經澳門和珠海、中山三地政府溝通協商,在珠海、中山市居住或學校就讀的澳門籍學生,或在澳門學校就讀的學生等五類人,入境珠海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具體通告內容如下: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就學返校的工作部署,結合澳門5月4日複課實際需要,經澳門和珠海、中山三地政府溝通協商,擬對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的相關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就學返校人員範圍

(1)在珠海、中山市學校就讀的澳門籍學生;

(2)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門學校就讀的學生;

(3)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門學校工作的澳門籍教師及澳門籍職員;

(4)在澳門居住,在珠海、中山市學校工作的澳門籍教師及澳門籍職員;

(5)上述未成年(未滿十八週歲)學生的一名陪護家長。

二、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就學返校人員須遵循以下規定及要求

(1)入境前,須與所在學校或教育部門確認本人已在暫不實施集中隔離名單內;未在名單內的,須聯繫就讀(工作)學校,申請納入名單。未納入名單的,將按現行入境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入境時,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

1.澳門、珠海或中山市學校印製的有效學生證、教師證或職員工作證;

2.陪護家長鬚持有學校或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3.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珠海市、中山市相關部門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採樣證明。

(三)須在通關前到當地醫療機構完成核酸檢測。

(四)須主動配合口岸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如實申報本人健康情況等相關信息。

(五)在內地期間,須遵守屬地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疑似症狀,須及時向學校(社區)報告,並及時到就近醫院的發熱門診就診。

(六)本人或家庭成員在近14天內有疫情重點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須及時向學校(社區)如實報告,並嚴格按要求落實防控措施。隱瞞不報的,將依法處置。

以上公布細節自明(3)日早上6時起生效。(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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