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法獲細則性通過

本澳計劃申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
15/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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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計劃申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
本澳計劃申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

吳秀虹稱,本澳日後會構建動物消除疫病計劃,以及計劃申報成為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古金元攝)

立法會今(15)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動物防疫法》並獲通過,法案規定私人動物診療所的負責人或獸醫若發現患病動物,經檢驗診斷屬動物疫病,須在24小時內向市政署作出具名申報,否則需要處罰5,000至20,000澳門元。將來因防疫需要撲殺動物,政府不會有賠償等。

議員蘇嘉豪關注何時有法規監管獸醫及為本澳申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進一步有效監控本澳動物疫病狀況,有必要制訂專有規範。去年初已對有關獸醫法律制度已進行諮詢,當時認為《動物防疫法》較有逼切性,故先推此法案,但政府有一直進行相關獸醫法律制度的工作,相信下年年尾可具備條件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案審議。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稱,本澳日後會構建動物消除疫病計劃,以及計劃申報成為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加強動物疫情防控的主動性和前瞻性。冀透過成為無疫區,有助提高本澳動物衛生和動物產品的安全水平,對動物或動物產品國際貿易亦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初步計劃希望申報成為馬屬動物的無疫區、狂犬病無疫區等,縮短或免除相關動物檢驗期限方便出入境,提升本澳在國際上保護動物的形象。 (編輯:梁佩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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