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支持大灣區建設《意見》

便利跨境貿易 深化金融合作
18/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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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澳門要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橫琴建設粵澳深度合作區,要利用澳門自身優勢助力國家全面開放。話音未落,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四個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共提出30條具體措施,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也為居民的理財投資帶來更多便利。

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意見》,當中指出要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

跨境貿易融資日趨便利

《意見》提出30條具體措施,其中有12條都是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包括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等。

《意見》又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

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

為擴大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意見》提出,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拓展業務,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擴大證券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可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對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將跨境機動車向港澳保險公司投保責任範圍擴大到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視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促進金融基建互聯互通

《意見》提出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支援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行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

在特色金融產業方面,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支援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另外,澳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支持絲路基金及相關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搆。

內地四個部委近日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重點推動跨境貿易及投融資便利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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