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自上周五(15日)起以試點形式接受符合條件的飲食或飲料場所、餐廳、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請。
餐飲業界一直就設露天茶座提出訴求,市政署早前曾先後和市政諮詢委員會、三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及多個工商餐飲業團體舉行座談會,聽取意見,訂定新的申請條件及營運規則,包括就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與衛生、噪音控制、行人通行空間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並將聯同監管部門對申請個案進行審批。同時,將在獲批場所開業後,加派人手重點巡查,督促商戶遵循各項營運要求。
市政署重新製定「露天茶座申請條件」及「露天茶座營運規則」指引,新營運規則明確具體規範,包括禁止露天茶座在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9時對外開放,禁止在露天茶座範圍內放置揚聲器或其他同類發出聲響的設備,且須遵守《噪音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商戶須保持露天茶座範圍及毗鄰地方的清潔衛生,營運期間定時清潔有關範圍,亦須於每日使用後立即清理現場,包括清潔地面污漬、每天結束營業後須立即妥善收回占地上的所有物品;並訂定熱帶氣旋及風暴潮等惡劣天氣下的營業安全指引,兼顧公共安全及衛生。
市政署以試點形式接受符合條件的飲食或飲料場所、餐廳、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