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僅10被告出席

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審
21/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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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有囚車抵達初級法院。(林嘉欣攝)

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等10名被告今日到初級法院應訊。(林嘉欣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投資和技術移民申請中貪污的案件原定今(21)日開審,惟案中26名被告中,只有10人出席,有被告沒有簽署同意聲明下缺席,法庭接納檢察院提出押後庭審,決定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上午9時半開審。今日的缺席被告,若沒有合理解釋,法庭將科處8個單位罰款。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表示,根據相關法律,倘若下次再有被告缺席,法庭將會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庭審和聽證。她又指,由於本案複雜、涉及多名被告和證人,故決定於司法假期間照常庭審,現時已安排於8月3至7日,以及10至11日開庭。

此外,法庭卷宗內有3份是澳門廉政公署於內地有關部門錄取的3份口供,有被告律師認為不合法,應該摘取相關內容。梁鳳明指,經分析和根據刑事訴訟法,該3份口供並非屬於禁用證據,亦不是在法例禁止的方式取得的證據,認為現階段毋須在卷宗中摘取。(編輯:林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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