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祖榮涉貪案僅十被告出庭

下月再審若缺席可罰千萬
2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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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右,資料圖片)涉貪案,昨(21)日在初級法院法庭(左)聆訊,惟案中26名被告中只有十人出席,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開審。(林嘉欣攝)

昨早8時許,張祖榮乘坐囚車抵達初級法院應訊。(林嘉欣攝)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時貪污案,原定昨(21)日在初級法院開審,惟案中26名被告中,只有十人出席,有被告沒有簽署同意聲明下缺席,法庭接納檢察院提出押後庭審,決定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上午9時30分開審,初院合議庭主席表明,相關被告倘再缺席,若沒有合理解釋,法庭將科處八個單位罰款。

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梁鳳明表示,根據相關法律,倘若下次再有被告缺席,法庭將會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庭審和聽證。她又指由於本案複雜、涉及多名被告和證人,故決定接受檢察官建議放棄部分證人,並於司法假期間照常庭審,現時安排於8月3至7日,以及10至11日開庭。

上月已因17被告缺席押後

此外,法庭卷宗內有三份是廉政公署於內地有關部門錄取的三份口供,有被告辯護律師認為不合理,應該摘除相關內容。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指,經分析和根據刑事訴訟法,該三份口供並非屬於禁用證據,亦不是在法例禁止的方式取得的證據,認為現階段沒有於卷宗摘取的必要。強調審訊時的證據須要經過聽證和調查作出。辯方律師隨即表示會上訴。

張祖榮涉貪案原定於4月27日開審,但26被告中有17人缺席,法官押後至昨日審訊,但再因只有十人出席而要押後至昨日。

張祖榮共被控18項罪名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主席張祖榮涉嫌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申請時,觸犯一項「犯罪集團」罪、四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一項「違反保密」罪、三項「濫用職權」罪、六項「清洗黑錢」罪、三項「財產申報資料不正確」罪等共18項罪名,廉署在2019年7月完成對其的刑事案件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張祖榮一直被羈押在監獄。

案中26名被告除張祖榮還包括時任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張祖榮妻子葉安琪、女兒張倩雯及情婦曾春梅、涉嫌行賄的商人吳國壽及伍淑華,以及涉嫌行賄取得身份證的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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