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考司法官須2年工作經驗

陳澤武:門檻暫時恰當
08/06/2020
30456
收藏
分享
陳澤武:門檻暫時恰當
陳澤武:門檻暫時恰當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早上列席第二常設委員會會議。(梁啟迪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早上討論修改《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制度》法案新文本,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是次討論改動不大,只修改數項條文的字眼,以明晰有關條文內容,委員會同意有關改動。據有關規定,修改《司法官通則》政府須聽取法官委員會和檢察官委員會意見,政府表示已於2018年修法時及去年將法案遞交行政會聽取及接納有關意見。委員會現時開始撰寫意見書,期望短期內可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對於投考司法官需要擁有2年工作經驗才可參與培訓及實習課程,陳澤武指,以往毋須任何經驗便可參與,認為2年的門檻暫時恰當,足夠提高司法官質素。雖然有意見認為2年仍不夠嚴謹,但他表示要「一步一步嚟」,否則一次提升至5年,可能導致無人投考。(編輯:梁啟迪)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