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假卡交易遭停職

海關廳長上訴被駁回
19/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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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廳長上訴被駁回

司法警察局在較早前偵破一宗假卡犯罪集團案,在跟進調查時,發現海關一名周姓廳長涉嫌參與假卡犯罪活動,於是將其拘捕,其除了涉嫌進行假卡交易外,更協助假卡集團進行「試卡」動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警鐘長鳴」欄目公布,由於被害人不追究刑事責任,案件已歸檔。涉事廳長被科處停職後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被駁回,維持處分。

該名海關廳長涉嫌於2016年3月,協助假卡集團進行五筆假卡交易,其中兩筆交易成功,三筆不成功。司警以假貨幣轉手罪將該人員拘留及移送檢察院偵辦;海關亦即時展開內部紀律程序。根據保安司司長批示,由2016年12月7日起終止該名人員擔任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日在「警鐘長鳴」欄目公布最新情況,就該人員涉嫌參與假卡犯罪活動的刑事案件,由於被害人不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檢察院於2018年4月13日作出批示,將案件歸檔。

然而,在紀律責任層面上,該人員的行為明顯有違《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一般義務及端莊義務。有關紀律程序已完成,海關關長於2020年5月4日作出批示,對該名人員的違紀行為科處停職處分,涉事人員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保安司司長於2020年6月11日駁回其訴願,維持上述處分。

涉事廳長被科處停職後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被駁回,維持處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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