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進食麻辣海鮮冷盤腸胃不適

市政署勒令店鋪停售涉事食品
08/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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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勒令店鋪停售涉事食品

市政署於昨(7)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不適事件,當中涉及兩群組共五人不適。市政署已即時派員到涉事場所調查,期間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化驗,同時對涉事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停售懷疑涉事食品。

是次涉及兩用餐群組的五名患者,分別於7月4日及5日晚上,以外賣送餐方式向下環街73A號「十下十下」,購買麻辣海鮮冷盤享用。涉事患者於7月5日下午起,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發燒、嘔心、嘔吐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患者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派員前往懷疑涉事場所調查,抽取食品及環璄樣本進行檢驗。就現場環境所見,食品儲存狀況須改善,即食食品存放溫度不當,以及沒有妥善保護,潛在食安隱患。市政署已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條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場所停售懷疑涉事食品,並對食品製作及儲存區域、設施設備及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及整頓工作。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員工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意識。

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五萬至60萬澳門元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5年或最高600日罰金。 (編輯:賴蘇武)

市政署勒令是次涉事餐廳停售懷疑引致顧客腸胃不適之食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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