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未成年人領取消費卡

放寬至三親等內成年血親
23/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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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至三親等內成年血親

第二期電子消費卡放寬為未成年人代領消費卡資格。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即包括祖父母、兄姐、叔伯、姑、姨、舅等代領,但須雙方身份證正本及聲明文件。

另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須提供委托文件和聲明書。(編輯:賴蘇武)

戴建業表示,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陳宇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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