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拍卡加值 商戶違規將被罰

第二期消費卡5,000元8月啟用
24/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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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卡5,000元8月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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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卡5,000元8月啟用
第二期消費卡5,000元8月啟用

經濟局及金融管理局昨日聯合舉行「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新聞發布會。(陳宇東攝)

第二期電子消費卡可於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使用,每名合資格居民將獲發5,000元消費補貼。(資料圖片)

市民可於下周一(27日)起到190指定地點拍卡加值,具體詳情可掃描二維碼查詢。(金融管理局/經濟局提供圖片)

現時本澳疫情緩和,但遊客「活水」未到,經濟仍然停滯。為了進一步保民生、促經濟、穩就業,特區政府推出「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向每名澳門居民發放5,000元,於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可用。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下周一(27日)起到加值機拍卡加值,未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5,000元消費卡。當局將加強監管機制,商戶若誤導消費者或不法收取,可被停止收取消費補貼。

經濟局與金融管理局昨(23)日聯合舉行「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新聞發布會。第二期電子消費卡發放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獲澳門幣5,000元,可於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使用。消費卡使用範圍與第一期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維持為300元,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遺失後不作補發。

190服務點可拍卡加值

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本月27日(下周一)至12月14日期間,直接持卡到全澳包括政府部門、銀行、社團及企業在內190個服務地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無需事先登記或預約。亦可委託他人代為加值,拍卡時無需出示身份證。

當局提醒居民,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本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因此本月27日至31日期間,僅限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加值。8月1日起,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屆時可自助加值。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無須登記或預約,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指定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5,000元的消費卡。而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此外,為便利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相關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

放寬為未成年人代領資格

在昨日記者會上,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第二期電子消費卡將放寬為未成年人代領資格,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即包括祖父母、兄姐、叔伯、姑、姨、舅等代領,但須雙方身份證正本及聲明文件。另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須提供委托文件和聲明書。

戴建業強調,鑒於第一期消費卡推出後,有商戶涉作出不法使用及誤導消費者等行為,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開展期間,當局將加強監管機制,若經營者不法使用或收取消費補貼,又或者誤導價格資訊等,可被停止收取消費補貼,他期望有關措施能起到監督作用。消費卡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不得用於被禁止的用途或場所,否則須返還違法使用及收取的款項,且不妨礙負上倘有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冀資金短期投入市場

此外,行政會昨日公布完成討論《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對澳門經濟造成一定影響,導致各行各業經營均出現壓力,為在疫情緩和後進一步促進本地經濟,特區政府決定透過訂立行政法規,推出《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作為促進經濟活動的特別措施。消費補貼須於指定的期間使用,目的是使資金能在短期內直接地投放至市場,推進經濟的復蘇速度,盡快緩解企業的經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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