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治安警察局與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代表,上周五(4日)舉行會議,就有外地僱員從事水客活動情況作深入交流和討論,期望透過職介所向外地僱員加強宣教,藉助社區力量協助警務工作。
會議上,海關代表指出,今年1月至8月,海關共開展逾40次跨部門市內聯合行動,並在各口岸加強打擊水客活動,合共查獲逾3,000宗違法個案,其中逾900宗涉及外地僱員違反《對外貿易法》的個案,查獲物品包括:香煙、酒、海產、美妝產品及電子產品等;當中8月於關閘口岸附近共搗破六間較有規模的水貨店舖,查獲總值超過1,300萬澳門元的物品,共44名涉案人士,部分為外地僱員,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作出起訴,一經判罰,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罰款,而被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同時,海關亦會聯同內地執法部門適時開展打擊行動,有關人士如觸犯內地法律和法規,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外勞走水貨可被逐出境
另外,海關與治安警察局代表亦講解外地僱員如從事水客活動,除可能違反《對外貿易法》外,亦可能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相關規定,一經判罰,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10,000元罰款。此外,根據《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相關規定,外地僱員更可能因多次作出違反法律或規章的行為,影響其在澳門的逗留許可。
海關、治安警察局與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代表舉行會議,就有外地僱員從事水客活動情況作深入交流和討論。(海關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