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心階層住房方案》明起諮詢

倡「排唔到經屋買唔起私樓」居民可申請
1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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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心階層住房方案》明起開始諮詢。(陳嘉俊攝)

《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跨部門工作小組今(12)日下午在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會議室舉行《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新聞發布會。會上包括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介紹諮詢文本方案,當中亦簡介了何謂「夾心階層」。

在諮詢文本中,夾心階層分有兩個定義供市民提供意見,其一是「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或雖具備購買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但按計分排序輪候在較後位置,希望獲得較佳的居住環境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澳居民」;其二是「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但無法申請經濟房屋,希望獲得較佳的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樓售價升幅的本澳居民」。

而文本亦提到,申請家團應否全部都是本澳永久性居民,或至少過半數為本澳永久性居民。年齡方面,個人申請必須為23歲永久性居民,家團申請者則規定要為18歲永久性居民。

而政研局代局長吳海恩指出,研究構建合理房屋置業階梯,是賀一誠在競選第五任行政長官「參選政網」中提出的。這一理念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得以延續。他亦提到,2010至2019年本澳人口增長182,992人(當中120,566人為外來移民),而現時私樓、經屋及社屋單位總數為234,059個,預計未來本澳住宅需求有本地因素及外來因素。

根據諮詢文本,本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是上述五個房屋階梯的組成部分。它的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人樓宇,在設定年限之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當中「夾心階層住房」對應的「夾心階層」定義是本次諮詢重點,需要凝聚社會共識同時,諮詢文本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年齡、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收集意見採取多元化的渠道和方式。

公開詢將於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1日進行,為期60天,期間將舉行兩場面向公眾的諮詢專場和七場針對不同界別的諮詢專場。(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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