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舉行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諮詢會

山禮度:冀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11/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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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禮度:冀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山禮度:冀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特區政府舉行《夾心階層住房方案》都市更新委員會諮詢會。(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 法務局 / 房屋局圖片)

日前,特區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先後舉行都市更新委員會和城市規劃委員會兩場諮詢會。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和副局長郭惠嫻、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副局長林媛、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梁穎妍等出席諮詢會,並與委員們互動交流。

跨部門工作小組代表介紹了《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的背景及內容。有委員認同政府夾屋理念,認為夾屋的推出反映了政府用心為社會做事;也有委員建議認真思考夾屋的屬性到底是屬公還是屬私。有委員認為,政府應鼓勵加大私樓供應量,而無需推出夾屋。有委員提出,政府訂定房屋政策應同時照顧到經濟發展,並與稅收政策、社保政策等統籌考慮。

發言者大多支持諮詢文本提出的「夾心階層」第一個定義,同時認為照顧經屋排隊尾者一定要視乎資源是否充足。也有委員支持第二個定義,認為比較清晰易操作。但也有委員認為,對「夾心階層」進行定義非常困難,易引起社會矛盾,需要審慎處理。

關於申請者的收入,有委員認同文本提出的與經屋對接的方式。關於申請者的持有物業方面,有委員建議允許社屋和經屋人士、購買樓齡超過30年舊樓的人士申請夾屋;也有委員認為,家團申請時所有成員不應持有任何形式、任何地方的物業。

定價方面,有委員認同應以同區私樓價格折扣計算,認為應低於私樓價格30-40%為宜;有委員則建議用建築成本加係數的方式來定價。

政發局代局長吳海恩回應時重申,夾屋的推出是本屆特區政府考慮到不同社會階層的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為更好解決澳門居民住房問題而推出。他強調,夾屋性質上屬私樓,但是政府使用公共資源建設,所以在申請准入及轉售賣出時都設置有好多限制條件,以保障政府政策目標的實現。他指出,是次諮詢主要為清晰「夾心階層」的定義,希望多聽社會意見。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回應時表示,特區政府致力解決居民住房問題,透過社會房屋保障居民基本的住屋需求,並持續於新城A區、氹仔偉龍馬路增建經濟房屋,以及在合理、善用公共資源原則下,提出夾心階層住房諮詢,冀望社會廣泛討論,集思廣益,作為未來構建階梯式房屋政策的參考依據,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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