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四法案

195及260職程將合併
20/11/2020
11366
收藏
分享
195及260職程將合併

立法會昨(19)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就《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修改《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及《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四條法案獲議員全票通過。

就《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由於行政技術助理員(俗稱195職程,薪俸點195)與技術輔導員(俗稱260職程)兩個職程職務性質愈趨接近,新法案建議將兩者合併,目前處於195職程的人員有1,895人,當中1,320人薪俸點已達或超過260,薪俸點260,撤銷195職程是為精簡和完善職程制度,並不是「加薪」措施,政府開支不會增加。

張永春又稱,符合特定條件並通過考核的195職程人員可申請轉入260職程人員;如相關人員繼續留在原職位,則等到職位出缺時便會予以撤銷。

教師授課時間將合法減少

在討論《修改《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稱,新法案主要修改五方面。

一;按照教育階段及類別,適當下調公立學校中小學、幼兒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師的授課節數,讓教師釋出更多時間,關顧有需要的學生。

二;明確非授課時間的工作,包括進行個人工作、考試或等同考試的工作,以及評核學生的會議、學校整體活動,以及為學校而進行的工作的時間。三;新法案在原有規範教師工作表現評核的章節中,增加有關適用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的部分規定。四;完善教師缺勤、求診和隨診制度,在教學運作的需要與教師權利的行使中,新法案取得適當平衡對公立學校教師現行的缺勤、求診及隨診制度作修訂。五;新法案建議休學假期由只適用於編制內的實位教師擴展至以合同方式任用的教師,並規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以及審批的考慮因素等。

攤位競投非價高者得

《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法案建議引入競投制度取代過去的抽籤制度。

他稱,競投並非價高者得,攤位多年不收租金,而短期亦未見必須收租,競投制度是希望引入更多有經驗、有經營方案的有意經營者,改善現有問題。法案還建議承租攤位的經營者,每年須親身經營不少於240日;法案亦明確每名攤販只可經營一個攤位,且不可同時持有小販准照;也訂定過渡安排,讓准照持有人與市政署訂立新租賃合同。有議員關注新制度如何加強管理攤販方面,張永春司長回應稱,希望留待細則性審議時再討論。

明確消防局和工務局防火工作分工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方面,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舊法案已沿用25年,目前本澳防火問題在於制度落後和權責不清,因應社會發展有迫切需要修訂,包括擴大法案適用一般樓宇以及特定場地;增訂消防局具監管及處罰的職權;規定場所持有人負有自我保護義務,確保防火安全等。

黃司長強調法案明確消防局和工務局在防火工作上的分工,兩者將不再存在共同行使的職權。他舉例,天台屋等非法工程與工務局有關,由工務局負責,而涉及防火安全系統就屬於消防局職責範圍。

立法會大會昨日審議四條法案,並獲得議員一致通過。 (李浩遠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