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資料登記21萬張電話預付卡

四電訊從業員須定期報到被禁離境
15/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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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訊從業員須定期報到被禁離境
四電訊從業員須定期報到被禁離境

犯罪集團涉將至少萬張手機預付卡虛登記後轉售圖利,司警早前在動中搜獲有關電腦及手機等證物。(資料圖片)

四名嫌犯以虛假資料登記大量電話預付卡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資料圖片)

警方日前調查一宗網絡詐騙案件期間,揭發有電訊公司職員以虛假資料登記大量手機預付卡,並拘捕四名本澳男子,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刑事法庭採取禁止離境等系列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某本地電訊公司的三名職員夥同一名男子涉嫌透過開設空殼公司及使用他人身份資料,進行電話預付卡的使用者資料登記,再將相關電話預付案卡轉手以供非實際登記的其他人士使用,從而規避電話預付卡使用者須實名登記制度。

調查發現,案中涉及最少21萬張電話預付卡,部分更流入電話詐騙集團作犯罪用途。

不實身份資料登記電信服務即屬違法

檢察院經初步偵查,上述四名嫌犯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44條規定及處罰的「偽造文件罪」。

經對四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為防止嫌犯繼續進行犯罪活動及擾亂公共秩序,且考慮到犯罪行為涉及的電話卡數量相當巨大,情節嚴重,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四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等系列強制措施。

預付卡被作非法用途登記人需負責

根據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規定,本澳網絡營運者在提供固定及流動公用電信服務時,須承擔查核及登記用戶身份資料的義務,為此,如顧客以不實身份資料進行相關登記將觸犯刑事法律,倘相關電話卡被用作不法用途,電話卡登記人亦可能因此招致刑事或民事責任,市民於購買流動電話卡或取得公用電信服務時應加以留意,避免因此觸犯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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