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新規擬將「假結婚」刑事化

收集旅客生物元素辨識身份
08/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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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右)陪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左)出席行政會。(劉艷萍攝)

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建議將引誘及協助他人非法出境的行為納入「引誘罪」及「協助罪」。同時,也建議對為取得在澳門居留或特別逗留的目的而作出的欺詐性行為,以及把協助和收留提供便利的行為刑事化,包括俗稱的「假結婚」在內。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規範出入境的法律法規實施至今已經十多年,部分內容未能適應社會發展所需,有必要作出修改,以配合本澳的刑事政策與其他法律,有效打擊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並預防犯罪。

法案還包括參照國際通用做法,引入收集及查核旅客生物元素的措施,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指出,主要收集指紋、掌紋、虹膜、視網膜、面相等,以便有效識別虛假身份,更好地預防和打擊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

同時,訂定俗稱「雙非」子女,即非本澳居民須為其在澳門所生子女適時辦理旅行證件並通知出入境管理當局的義務。並建議酒店場所經營人須登記16歲以上非本澳居民的住客資料,並於其入住及離開酒店的24小時內將資料通知出入境管理當局。

(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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