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外賣店登記保障食品安全
20/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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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外賣店登記保障食品安全
強制外賣店登記保障食品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政府呼籲居民避免在食肆聚集堂食,外賣店生意因此如日中天,愈開愈多,監管及食物安全問題備受關注,雖然外賣店受食品安全條例規管,但主要是食安事件發生後,權限部門根據食安條例追查,目前外賣店毋須申領餐飲牌照,只需在財政局進行商業登記便可開業經營,政府在監管上有一定困難,政府早在2018年提出立法強制外賣店及網購店登記,並在2019年通過法案,加強食安主動監督及執法力度,但兩年過去,法案仍未提上立法日程,再度引起關注外賣店監管及食安問題,敦促政府早日立監管外賣店,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關係到居民切身健康,外賣店不設堂食,主要是配送,大部分沒有實體店,環境衛生、食品品質都難於監管,要追查食品安全,從追溯食品來源、回收食品等,因為沒有實體店,甚至沒有地址,在調查、搜證及執法都存在困難,在民居設置食品加工場,消防和油煙排放等都沒有規管。去年7月,治安警在氹仔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食品加工場,在廁所加工魚食品,每日加工300條鮮魚供應附近食肆,主要是外賣店,事件曝光後更揭發同一外賣店舖址竟有七間外賣店,引發關注外賣店監管及食安問題,促請政府立法規管。

政府早在2016年實施「食品業界登記計劃」登記網上店資料,但只是自願性質,最終效果不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早前在立法會表示,本澳約有1,800多家外賣店,但只有開業登記,而根據市政署食品安全廳網上登記資料,去年11月更新的 「食品業界登記計劃」 已登記網上店資料,只有291間登記,登記資料只有三項,包括商號名稱、商號網址/社交網專頁及食品類別,權限當局未能掌握外賣店食品工場地點、負責人等資料,要巡查亦有一定困難。

政府在2018年已提出建立外賣店和網購店強制性登記制度,規定必須設置實體店,將加工處理食品場所納入相關管理體系,並且不得設在民居及接受權限部門監管,確保衛生及運送過程受符合食安條例。政府曾表示在2020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惜至今仍未提上立法議程。現時市面外賣店愈來愈多,立法規管外賣店有必要性,另一方面亦是對市民健康增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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