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關注《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

新法因應風險設存放豁免量
28/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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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因應風險設存放豁免量

消防局於昨(27)日下午假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第二場《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對象為酒店業、飲食業、物管業、醫療界、教育界及相關團體。數十名來自相關機構代表參與諮詢會。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指,新法對存放危險品有豁免量,會視乎危險品的風險訂定。

與會的教育界代表關注高校儲存危險品的豁免量及校內的危險品儲存倉的牌照等問題。梁毓森回應表示,高校興建實驗室時已有危險品儲存倉,如大學繼續發展各項實驗需增加危險品種類,校方要視乎現有的危險品倉是否適合儲存有關危險品。至於危險品數量方面,新法因應危險品的風險高低,訂定相應的豁免量,比如風險低豁免量大;風險高豁免量少,未來將會有補充行政法規補充相關豁免量,待法律生效時同時配合生效。

醫療界代表則關注醫院醫療氣體存放問題。

梁毓森以氧氣存放為例,如在新法豁免量以下,只需要找適當的地方儲存不受新法所限,若超過豁免量則要找一個適合且安全的儲存倉儲存,並受新法規管。

部分行業不適用新法

物管業代表關注工業大廈危險品存放量標準、監管權屬以及大廈儲存燃氣監管指引等。梁毓森指,現時部分行業有權限部門透過發牌制度監管危險品,例如油站及油庫、大廈中央石油氣等,是按相關法例建設及受權限部門監管,故不適用於未來的危險品監管制度,強調新法只是補足規管其他的危險品。

「一條龍」追蹤監管入口危險品

梁毓森又指,現時危險品入口需要經濟局批准及經海關檢查入境。消防局於2017 年3 月起,透過經濟局和海關所提供的資料建立資料庫,掌握入口危險品的情況,包括儲存位置及存量等,當局會針對有關情況進行安全巡查,同時並會預先了解相關危險品種類和特性,提前製作緊急預案。因此,新法從入口、運輸、儲存以及使用都會「一條龍」追蹤和監管,冀有效地做好相關工作。

油站及油庫、大廈中央石油氣等,是按相關法例建設及受權限部門監管,故不適用於未來的危險品監管制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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