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僱法》致僱主難請家傭

團體冀政府容許不離境辦理「藍卡」
17/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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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冀政府容許不離境辦理「藍卡」

《聘用外地僱員法》經修訂後去年10月起生效,新法規定來澳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澳居民,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並從澳門以外入境才可獲發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但續期的情況除外。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法案生效後加上疫情影響,收到愈來愈多僱主反映難聘請家傭,建議在疫情下彈性處理,容許在疫情期間終止勞動關係的外籍家傭沿用舊法,允許外籍家傭可在不離境情況下再接受其他僱主應聘。

歐陽廣球稱,現時內地家傭薪金要求一般在8,000澳門元,本地僱主較難負擔,且在住宿環境上內地條件都比澳門好,難以吸引內地家傭來澳工作。目前收到約300多名僱主反映在疫情期間較難聘請家傭,在人資緊張下建議政府在疫情期間彈性處理,考慮容許一些滯留在澳門,並與前僱主完約的外籍家傭不離境辦理「藍卡」。

澳門海外越南同胞協會會長楊忠德表示,目前約有27,000名越南外僱在本澳工作,當中七成從事家傭行業。《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至今,因應東南亞地區疫情關係,約有3,000名越南外僱在合約完結後滯留本澳,無法返回原居地後再入境辦理「藍卡」。他憂慮情況持續會衍生社會治安隱患,希望政府疫情下可酌情處理相關情況,協會亦將繼續向越南政府爭取派機接載滯澳的越南人士回去。

歐陽廣球建議在疫情下彈性處理,允許外籍家傭可在不離境情況下再接受其他僱主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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