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提醒,本年度行車稅徵收期快將結束,逾期繳納可被罰款。(交通事務局圖片)
俗稱「行車稅」的「2021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至下周三(31日)結束,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必須於限期內繳納行車稅,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徵收額外的利息、罰款及相關費用。倘若車主沒有繳納本年度行車稅又計劃取消車輛的註冊,局方鼓勵車主於限期前辦理註銷手續並選擇自行將車輛送至交通事務局指定的存放場,以確保不會因車輛於限期屆滿後仍停泊於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車場而被檢控。
本年度有243,966台車輛須繳納行車稅,至3月22日仍有49,740台車輛尚未繳納。為減省車主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納行車稅的輪候時間,局方呼籲車主優先選用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手機應用程式「交通資訊站」App繳納稅款,完成手續後可選擇以自助列印或自取方式領取稅圈。為減省車主親臨領取行車稅圈的輪候時間,局方鼓勵車主選用自助列印方式領取稅圈。而郵寄方式於今(23)日晚上11時結束。
由4月1日起,所有沒有繳納行車稅的車輛或已被取消註冊之車輛一旦被發現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車場上通行或停泊,將由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並隨即由交通事務局發出「領回車輛通知書」通知車主,不管車主認領或放棄車輛,均須前往交通事務局辦理手續及繳交相關罰款或費用。若車主對被移走車輛置之不理,有關車輛在90日後將依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先占取得,而局方便會轉交財政局啟動稅務執行程序,強制徴收所欠款項。(編輯:梁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