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提醒僱主居民準時供款

倡優先採用電子化渠道
07/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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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本(4)月是社保供款月,僱主須於月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第一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請外地僱員,亦須繳交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應於月內繳納供款。社保基金呼籲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儘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如需親臨,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以節省輪候時間。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以下方式繳款:貼有社保供款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社保基金各服務點,包括:望德堂區辦事處、皇朝區中土大廈13樓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強制性制度供款方面,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建議儘量使用自動轉帳服務,或可使用上述各渠道繳款(自助服務機除外)。至於尚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除可於社保基金服務點繳納供款及外聘費,倘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於指定銀行櫃台繳納款項。

此外,社保基金提醒受益人或僱主如選擇以自動轉帳繳納款項,相關銀行會於供款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扣繳款項,應確保帳戶內有足夠的金額以供扣繳。(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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