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簽署採購法意見書

採購金額門檻升至六倍
10/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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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門檻升至六倍
採購金額門檻升至六倍

何潤生(右)總結委員會意見指,因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情況修訂採購法是社會一直以來的呼聲。(梁雄業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10)日簽署《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案的意見書。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是次法案作為完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第一階段的工作,主要旨在調整有關公共採購程序的各項門艦金額至六倍,並藉此修法之際,正式公布該法令的中文文本。

他指出,在細則性審議過程中,委員會對政府與時俱進調升門檻金額表示支持,同時亦要求政府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向委員會解釋訂定六倍調升幅度的依據。對此,政府提供了本地生產總值、公共財政收支、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與工程直接相關的工人薪酬和建築材料價格指數的統計比較,以顯示該升幅與現時本澳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亦向委員會說明,六倍升幅無論在公開諮詢還是公共部門內部諮詢中,均已獲得認同,因此具有相當的社會共識,並能切合現時的實務操作。

何潤生總結委員會意見指,因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情況修訂採購法是社會一直以來的呼聲,政府這次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先易後難的立法方式,從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著手,已踏出了修法的第一步。同時,委員會也希望政府未來能夠加快第二階段的立法進度,從而對採購法進行全面修訂,切實增強採購程序的透明度,進一步保障公平競爭機制,力求實現優質優價的採購目標,確保公共資源得到更為有效的運用。(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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