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涉借前僱主「過橋」

出租工廈單位 騙取近十萬元租金
12/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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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工廈單位 騙取近十萬元租金

一名無業本地男子疑財困變騙徒,先向客人訛稱可協助租某工廈單位,再借其曾任職的地產公司負責人「過橋」,假裝介紹客人給該公司。地產公司將簽名及蓋印的租賃合約交該男子處理,最終他騙走租客96,000澳門元。

被捕的男子姓劉,40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被警方控以信任之濫用罪,並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3日,嫌犯劉某聯絡其曾任職地產公司的負責人(事主),指有客人想租用青州某工業大廈單位,但劉某取消了地產中介執照,故要求該公司幫忙,並稱事成後自己只收2,000元茶錢,佣金歸地產公司。事主見有生意,加上劉某是前僱員,便信以為真,開出一式三份的租賃合同,簽名及蓋印後,翌日交劉某協助與租客處理。

至本月9日,一名自稱是該工廈單位的租客,到事主公司要求追回96,000澳門元的租金及訂金,但因嫌犯從沒有將租金和訂金交給事主,嫌犯最終向事主承認已將有關款項已部在賭場輸光。於是事主帶同劉某到警局報案,司警經調查後將劉某拘捕,其承認因失業及財困而犯案。至於有關的工廈租盤是否存在,則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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