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零時起曾到廣東省佛山市有關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衛生局提供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廣東省佛山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規定,自明(6)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佛山市盈康包裝有限公司宿舍或南海區桂城街道萬科金域名都小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又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編輯: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