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合理編排斑馬線
09/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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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合理編排斑馬線

祐漢新村第八街與永定街交界本月初發生驚險交通意外,兩名學童在斑馬線橫過馬路期間,被一輛巴士轉入斑馬線時撞倒捲入車底,所幸僅受輕傷,但引起社會關注本澳斑馬線設計及設置位置問題,斑馬線是否過多?每個十字路口密集設置斑馬線是否適合今日澳門社會狀況?

根據地籍局資料,截至今年3月,本澳行車道路總長度454.4 公里,其中澳門半島佔44.5%,行車道路長度共202.4 公里, 路氹填海區佔,行車道路長度146.1 公里,目前本澳共有組斑馬線,當中1,323 組位於澳門半島,708組位於路氹區。以行車道路總長度計,平均每223米就有一組斑馬線。根據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公布的運輸統計數據,在今年4月底,全澳註冊機動車共24萬4,327 輛,可見行車道路上車輛密集程度。

本澳斑馬線之多,經常引來輿論詬病,一條短短200 多米道路就有一條斑馬線,一個井字型十字路口,四個路口都有斑馬線,又有交通燈,過了紅綠燈,又見斑馬線,駕駛者會不勝其煩,「讓完又讓」,斑馬線太多,相隔太近,間接造成司機難以讓先。但行人方面,使用斑馬線時是否一定安全?根據當局資料,過去十年約有13宗致命交通意外是在斑馬線發生,亦有20條斑馬線一年內發生兩宗或以上意外。

本澳的斑馬線設計,一直沿用20多年前澳葡時期的道路規劃,原則是行人優先。但隨著本澳人口由當年40餘萬飆升至現時60多萬,全澳機動車現有逾24萬輛,當年車少人少、便民優先的斑馬線設計如今已變得不合時宜,間接造成不少人車爭路。

本澳斑馬線密度與法例有關,法律規定如在道路上50米範圍內沒有適合過路設施時,行人便可橫過馬路,當年政府為保障行人安全,通常在不多於 100米道路上設置斑馬線,讓行人有充足過馬路設施,設置斑馬線原意是優化步行環境,提高居民步行意欲,《道路法典》對斑馬線亦作出相關規定, 當駕駛者接近斑馬線時應減速,若有行人要通過斑馬線時應當停車讓行人橫過。

隨著人口增加,交通密度提高,輿論認為現時斑馬線設施已不適合社會發展布局,整體城市空間有需要修改,行車道路50米範圍內沒有適合過路設施時,行人可橫過馬路的規定已過時,有必要檢討,斑馬線劃位上需要重新作合理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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