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僅18歲的馬來西亞青年受僱於假卡集團,上月持假卡來澳購物時被店員當場識穿,並被接報前來的警員拘捕。青年聲稱,自己是為了父親償還吸毒及賭博所欠下的債務,才鋌而走險來澳犯案。
一名年僅18歲的馬來西亞青年受僱於假卡集團,上月持假卡來澳犯案時落網。(司法警察局圖片)
據司警昨日公布的案情顯示,去年12月31日下午,涉案青年到路氹某酒店的商鋪購買兩個合共價值人民幣10,000多元的名牌行李箱,並拿出一張信用卡結賬。店員經檢查後發現青年使用的是假信用卡,於是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將青年帶返警署調查,並在他身上搜出34張假信用卡。
青年向警方供稱姓梁,無業。他承認自己受僱於馬來西亞一個假卡集團,原因是要替父親償還吸毒和賭博所欠下的債務。警方已將青年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