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今(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早前已完成舉證,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早裁定被告唐英傑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據港媒報道,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執勤的警員,但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3罪。辯方昨(8)日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指稱控方單憑一句「光時」口號,加上一千年不變的歷史含意,從而斷定被告的意圖完全不合理。3名指定法官今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須就全部控罪答辯。
被告唐英傑共被控3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