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兩項醫療法案

訂定15類醫療人員學歷或專業資格
09/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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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15類醫療人員學歷或專業資格

行政會完成討論《醫療人員學歷或專業資格水平》及《醫學及護理專科》兩份行政法規草案,今(9)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新聞發布會。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講解法案,他表示,為配合《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了《醫療人員學歷或專業資格水平》行政法規,訂定15類醫療人員的學歷或專業資格水平。對於透過不授予學士學位的連續制度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亦視為具有合資格學位的人士。醫療專業委員會負責對在外地取得的有關學位的課程年期、課程目標、課程大綱、學習計劃及課程的學分數目的要件作出訂定。另根據同一法律的規定,特區政府亦制定了《醫學及護理專科》行政法規,訂定41項醫學專科及13項護理專科於澳門特區獲認可。兩份行政法規將於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由於部分地區的醫學課程是學士、碩士連續修讀,不會頒授學士學位證書,故新法規列明「連續制度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亦視為具有合資格學位的人士」,讓相關學位的畢業生亦能在澳門工作。(編輯:梁雄業)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中)出席講解法案。(梁雄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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