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批示多人任命

大部分月中起生效
14/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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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月中起生效

《政府公報》今(14)日刊登多則行政長官批示,包括委任消防局一名消防總長在颱風委員會秘書處執行職務;續任交通諮詢委員及委任一名副主席;續任多名貿促局投資常務委員及非常務委員。

第1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傅文佳(編號402971)在颱風委員會秘書處執行職務,為期一年。批示自7月17日起生效。

第10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一、續任下列人士為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Sio Chi Veng、凌世威、程福源、古慶祥、黃萬濱、劉國興、梁小彬、馬志豪、葉榮發、黎偉國、鄭穎堯、李啟見、梁美玲、劉玉威;

二、委任下列人士為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林智超、葉偉強、張淑玲、黃宇棋、許浩智、鄭北贊、李仲森;

三、委任林智超委員為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任期兩年。批示自8月11日起生效。

第10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一、續任下列實體代表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常務委員:市政署代表吳秀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陳子慧、財政局代表容光亮、勞工事務局代表黃志雄、旅遊局代表文綺華、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黎永亮;

二、續任下列實體代表為委員會非常務委員: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陳守信、衛生局代表陳永華、消防局代表梁毓森、環境保護局代表葉擴林、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孫家雄;

以上兩款所指委員會委員的任期為一年。批示自7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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