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被打已受到教訓」

陳皓揚出庭認罪求輕判
13/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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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揚出庭認罪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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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揚出庭認罪求輕判

已遭台灣大學退學的澳門學生陳皓揚,因連續虐死街貓「大橘子」及某餐廳店貓「斑斑」,被依竊盜、違反《動保法》追加起訴,兩案併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就「斑斑」案傳喚陳皓揚出庭,他當庭認罪,並稱上次出庭時被民眾毆打,雖有受傷,但已記取教訓,希望法官輕判,全案將於本月22日再審。

陳皓揚(左)昨日在庭上承認殺害「斑斑」,並稱已經悔改,希望法官輕判。 (互聯網圖片)

涉嫌兩度殺貓的澳門學生陳皓揚,上月16日首度出庭時,在法院外遭憤怒民眾摳眼勒頸扯頭髮,場面一度失控,昨日庭訊前台北地方法院特別加強警戒。而陳皓揚也在親友陪同下出庭,他雖遭台大退學,仍有台大人員協助他避開媒體進入法院。

據台灣傳媒報道,陳皓揚在庭訊時坦承殺死「斑斑」,對「斑斑」主人證詞、警方證據均無意見,法官諭知「斑斑」案將與「大橘子」案併案審理,於本月22日下午再審。

法官:法警傷的比你重

庭畢前,陳皓揚提及上次出庭遭毆打,法官誤以為他要提告,即表示法官只負責維持法庭秩序,法院外是警方責任,更稱「有兩個法警傷的比你還嚴重」。陳皓揚則解釋,他不是要告打他的人,而是上次被打後「已受到教訓」,希望法官從輕量刑。陳皓揚在一名體格壯碩的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拒絕傳媒訪問,其親友更一度與傳媒發生拉扯,最後在法警戒護下迅速搭上出租車離開。

陳皓揚昨日在親友陪同下,迅速登上出租車離去。 (互聯網圖片)

今年24歲的陳皓揚,四年前赴台讀書,去年12月在台北市溫州街徒手勒斃街貓「大橘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保法》起訴,其後雖曾接受校方心理輔導,上月初卻再度殺死台北市某餐廳店貓「斑斑」,當時他自稱是因承受不了動保團體的壓力。兩度犯案後,陳皓揚遭台大退學。

上月16日,陳皓揚就「大橘子」案出庭時表示,自己有心理疾病,控制不了殺貓的衝動,檢方則認為他不知悔改,追加起訴竊盜罪及違反《動保法》等罪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檢察官認為陳皓揚偷貓並非為了飼養,建議竊盜罪部分不起訴。依台灣《動保法》,最重可處一年徒刑。

上月16日,陳皓揚出庭時遭民眾圍毆,場面混亂。 (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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