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籲配合防疫工作

要求受資助機構停辦聚集性活動
11/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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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受資助機構停辦聚集性活動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展,為配合特區政府防疫工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要求所有受教青局、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或學生福利基金資助的機構由即日起,嚴格遵守衛生局發出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關於舉辦外訪及人群聚集活動的指引》,取消或暫停所有由教青局或前述三基金資助的外訪活動,以及課程、培訓、講座、研討會、表演、康樂、聯誼等可引致人群聚集的活動,直至另行通知。

教青局表示,如上述活動有需要繼續舉辦,呼籲舉辦機構可考慮採用線上形式舉行,以盡可能減少人群聚集。如舉辦機構堅持繼續舉辦活動,並認為活動現場規模及人流可控,機構須提前向教青局或相關基金提出申請,詳細說明如何在活動前後及期間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的防疫指引,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人士必須佩戴衛生標準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及全程互相保持至少一米距離,場地消毒安排,現場人流控制措施等,並作出相關承諾。教青局或相關基金在收到有關申請後,將根據實際情況仔細研究,並同步轉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評估。倘舉辦機構未有按要求向教青局或相關基金提出申請,或申請未有得到教青局或相關基金批准,又或活動期間機構未有按申請承諾或衛生部門專業意見嚴格執行有關措施,相關資助將被取消,並不排除後續追究相關責任。

教青局及相關基金將因應新冠疫情的發展及衛生部門相關防疫指引,適時調整上述措施,希望受資助機構理解、體諒並積極配合,以降低病毒傳播的風險,共同做好特區防疫工作。如機構因上述措施取消早前已批核的受資助活動,活動已產生的合理費用,可向教青局或相關基金提交相關支出憑證申請報銷。經審核後,將按批給的可報銷開支項目,在已獲批准的資助金額範圍內,對有關費用予以報銷。(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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