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

近五成意見不認同檢驗實體的安排
31/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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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於今年4月29日至6月15日完成為期48日的公開諮詢,土地工務運輸局今(31)日公布有關總結報告,當中55.6%意見認同諮詢文本的情感分布,但對制度內容中各議題的情感分布多以無明確態度/中立為主,達到56.7%至100.0%;而對維修保養實體、檢驗實體的不認同態度分達到46.6%及48.5%。

是次公開諮詢期間共收集到415份意見,主要來自主動提交的社會意見、新聞媒體及網絡民意等。其中,「對規範維修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的其他意見及建議」中,有意見反映澳門有 900 多名可從事升降設備業務的註冊工程師,但並非全部從事電梯工作,擔心人手滿足不到實際需求。其次,有意見認為規範須聘請註冊工程師令人力成本增加,擔心會增大部分企業的營運壓力。

「規範維修保養實體」意見中,有近六成人無明確態度及中立,但有近三成九人持不認同意見;而「規範檢驗實體」意見中,有六成人無明確態度及中立,但同樣有近三成九人持不認同意見,認同意見只有1.1%。

諮詢總結指出,是次《升降設備法律制度》草擬的諮詢文本提出明確規範維修保養及檢驗實體的資格及准入條件,其中法案規定責任人(如小業主、業主會與管理公司)須履行三項義務,包括一年內須為現有的升降設備登記、聘請維修保養實體、聘請檢驗實體。是次諮詢收集到的意見中,較多意見提及法律生效後業界的人力資源問題,包括關注是否有足夠工程師滿足市場需求、維修保養和檢驗實體及其相關人員是否足夠、擔心規範須聘請全職工程師或增加企業的營運壓力、現存檢驗實體能否承擔大量檢測工作等等。 (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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