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頒八大新令

禁播偶像養成類節目
03/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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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偶像養成類節目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昨(2)日上午發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求廣播電視機構和網絡影音平台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 明星子女參加的綜藝娛樂及真人秀節目,更要堅決杜絕「娘炮」等畸形審美,抵制不良「飯圈」文化。

《通知》列出八條規範,分別是「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反對唯流量論」、「堅決抵制泛娛樂化」、「堅決抵制高價片酬」、「切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開展專業權威文藝評論 」、「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切實履行管理職責」,要求嚴格執行演員和嘉賓片酬規定,嚴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諾制度;倡導鼓勵演員和嘉賓擔當社會責任,參與公益性節目;嚴肅懲戒片酬違規、「陰陽合同」、偷逃稅行為。

內容重點則在於,當局要求廣播電視機構和 網絡影音平台必須嚴守選用藝人標準,政治立場不正、違法、衝擊社會公平正義底線、言行失序等藝人堅決不用,未來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及明星子女參加的綜藝及真人秀節目,選秀類節目要嚴格控管投票環節,更要抵制不良的「飯圈」文化。此外,《通知》也要求各平台及機構必須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控管演員風格,杜絕「娘炮」等畸形審美觀,並嚴格執行演員和嘉賓片酬規定,若出現「陰陽合同」及 逃漏稅行為,必將嚴懲。

有內地媒體指出,雖然《通知》的大部分內容曾在不同會議、相關精神中反覆提及,但把相關八項內容整理成清晰條目以通知形式發布,尚屬首次。而《通知》的發布,也與近期文娛行業從嚴治理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密切相關。

廣電總局發布新令,偶像養成類節目徹底成過去式。 (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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