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比賽配戴頭套屬義務性質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14/10/2021
38303
收藏
分享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拳擊教練:若有不適 應及時終止比賽

有教練指出,不論友誼賽或普通練習,各個國家及地區的拳館均會要求配戴足夠的安全措施。(網上截圖)

有教練呼籲,比賽期間若有不適,理應及時終止比賽。(網絡截圖)

司警局對各證人及拳館監控進行調查及分析後,發現雙方比賽前,只協議配戴牙套、拳套及腳套。(資料圖片)

本澳兩拳手上周一(4日)於氹仔某拳館友賽期間,疑因無戴頭套,其中一人遭對方擊中面部後不久即暈倒送院,被害人經搶救無效證實死亡。有拳擊教練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世界泰拳總會上設有規則要求雙方在泰拳比賽時需要配戴安全裝備,但直言無硬性要求。他又稱,配戴保護裝備雖則無強制性,但他認為這是一個義務,以遵守比賽基本規則。教練又呼籲,比賽期間若有不適,理應及時終止比賽,強調安全第一。

事件經司警調查,二人分別有多年學習拳擊經驗,且多次參賽獲獎。案發前數天,被害人主動邀約嫌犯進行拳術切磋,二人相約於上周一在氹仔某拳館作友誼比賽,並有合資格教練作拳證。比賽中,雙方互有攻守,比試約7分鐘後,嫌犯揮拳擊中被害人左臉,被害人中拳後即時坐下,拳證馬上叫停比賽,及後,被害人在擂台下休息時突然暈倒,在場人士隨即報警,由消防救護員送院搶救。

比賽前雙方協議不配戴頭套

經司警局對各證人及拳館監控進行調查及分析,發現雙方比賽前,只協議配戴牙套、拳套及腳套。並明知拳擊運動具相當危險性的情況下,沒有配戴頭套。

司警局表示,經向仁伯爵綜合醫院醫生查詢,被害人送院時因右腦血腫及嚴重腦出血接受腦部手術,後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經搶救無效證實死亡。另一拳手涉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被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而司警局已即時作出跟進工作及適時通知檢察院。

不論比賽或練習均需遵守規則

有拳擊教練受訪時認為不論友誼賽或普通練習,各個國家及地區的拳館均會要求配戴足夠的安全措施,包括頭套、拳套等。另問及現時本澳拳館內比賽人士的裝備是否足夠。教練稱,據他了解,本澳大部分拳擊教練會要求學員做足安全措施,但各間拳館有不同的做法,他不便評論太多。而作為拳擊教練的他,會要求其學員必須戴備拳套、頭套等裝備上場比賽,其裝備規格亦會更為嚴謹。他解釋指,在不了解對方水平的情況下,安全才是最重要。教練補充指出,若不是正式比賽,規則亦可由雙方討論後自行訂立。

意識開始下降時應終止賽事

另談及是次意外的發生。教練指出,拳擊比賽中,一拳難以致命,按照行家及直播片段所引述稱,在第一回合較弱的一方已被打倒數次,在體能及意識開始下降時,理應終止賽事。教練續稱,不同人士受力或被擊中的位置,是不可以用肉眼看出受傷程度,他強調「冇中拳嘅人係唔知中拳嘅感覺係點。」教練又呼籲,若比賽期間雙方若感到不適,理應立即終止比賽。(編輯部)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