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無印告贏日本無印 獲賠50萬元

內地網民痛斥不要臉
05/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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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棉田公司與日本無印良品的商標戰從 2015 年就開始。(微博圖片)

棉田公司起訴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業詆毀勝訴,獲賠人民幣 40 萬元(約50萬澳門元)。(MUJI官網圖片)

據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昨(4日)公佈判決書指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即北京無印良品公司母公司,下稱棉田公司),起訴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和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下稱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業詆毀勝訴,獲賠人民幣 40 萬元(約50萬澳門元)。

北京法庭判決的主要理由為,北京無印良品的商標註冊早於日本無印良品,因此日本「無印良品 MUJI 官方旗艦店」及線下實體門店發布聲明,稱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標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是「商業詆毀」行為。

中國棉田公司與日本無印良品的商標戰從 2015 年就開始,棉田公司 2015年4月因認為日本無印良品公司在毛毯、床罩、床褥、枕套等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構成商標侵權,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無印良品公司作為共同原告,將日本無印良品方告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結果 2017 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標侵權行為成立。

日本無印良品方不服並提起上訴,2019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仍然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原判決。當年11月「無印良品 MUJI 官方旗艦店」及線下實體門店發布聲明,稱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標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

對此,棉田公司認為這是日本無印良品方在傳播編造的謠言,並導致民眾認為棉田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造成棉田公司損失,構成商業詆毀。因此,棉田公司又向日本無印良品方提告,要求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因商業詆毀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 300萬(約376萬澳門元)。

2021年7月,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依法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此前發布的公開聲明客觀上存在違背事實的表述,實際上貶損棉田公司商譽,商業詆毀行為事實成立,最終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費30萬元人民幣,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師費10萬元人民幣。

內地網民對於北京無印良品獲判勝訴感到不滿,痛斥是「不要臉」,「李鬼起訴李逵 」、「李逵目瞪口呆」、「北京那個更貼切的名稱應該叫無良印品」、「堅決抵制盜版」。(編輯:陳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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