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訪婦聯

講解「央積金」制度法案
07/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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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解「央積金」制度法案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及高級技術員何凱生等一行四人,日前到訪婦聯總會,向該會負責人及員工講解《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的重點內容,獲婦聯副理事長袁小菱、副監事長林細妹等熱情接待。

楊婉麗介紹《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目的,並指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簡稱「央積金」)屬於第二層社會保障,目的為將來本澳市民的退休做好儲備。參加「央積金」的形式有兩種:一,是以僱主自願設立共同供款計劃,隨後僱員自願選擇加入;二,是由個人以個人供款計劃的形式自願參與。如屬共同供款計劃者,勞資雙方最少每月各以僱員基本工資5%作出供款。若私人退休金計劃轉入「央積金」,尤其對已參加私人退休金計劃的現職僱員,僱主須保留原計劃中較「央積金」標準為優且對僱員較有利的條款。加入「央積金」後,個人賬戶具有可攜性,不因任一勞動關係的終止而被結算及取消;一般情況下,「央積金」的款項須年滿65歲才可以提取。另外,為鼓勵企業加入,政府將提供三倍稅務優惠。法案實施三年後,政府會制定檢討報告,研究「央積金」的成效及是否具備條件實施全面的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袁小菱認為,澳門進入老齡化社會,法案可讓僱員和個人退休生活更有保障。婦聯將配合特區政府,鼓勵市民更多了解制度內容,加強對個人養老保障的認知。

社會保障基金一行到訪婦聯總會,向該會理監事代表講解《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的重點內容。 (婦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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