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

盡快銜接兩地法律
30/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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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人在內地置業糾紛,過去主要是「爛尾樓」,其後粵澳消委會聯發「澳門消費者赴內地購房消費提示」,指出應事前核實樓盤是否齊備「五證」,消費者都會查核「五證」是否齊備,「爛尾樓」糾紛逐漸減少。但近年在內地置業糾紛仍然不少,雖然樓盤齊備「五證」,糾紛主要變成是「貨不對辦」及未能依時收樓。目前澳門法律未能處理境外事務,兩地法律需盡快銜接,保護消費者權益。

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居住環境確優於澳門,隣近澳門的珠海、橫琴、中山更是澳人置業首選之地,加上近年大灣區發展加速推進,特區政府亦不斷倡議市民到大灣區發展,創業、工作、居住、盡快融入大灣區。近年到大灣區置業澳門人與日俱增,但不少澳門消費者不太了解當地文化、法律、房屋政策等,導致置業糾紛時有發生。

過去本澳居民在內地置業發生糾紛,主要是未充分掌握與了解有關樓盤的狀況及內地置業法規,輕信發展商、銷售商、不實廣告或地產中介各種巧立名目銷售手法,墮入陷阱。針對不實宣傳及違規推盤,澳門與大灣區內地九市建立查核「五證」資料核實機制,確認「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真實性,以期加強保障消費權益。

近期發生糾紛的樓盤都具備「五證」,糾紛主要為「貨不對辦」,樓盤推銷宣傳、現場售樓處沙盤模型和示範單位,均顯示單位元有隔板、廁所、廚房等配套,聲稱是住宅用途,買家收樓時才獲知單位僅可作辦公用途,不能作居住用途,另外就是逾期多時仍未能收樓,打亂了買家安居計劃。此外,是配套設施不兌現,廣告上規劃的豪華泳池、高級會所、商業街等配套設施全部付諸闕如。

立法會議員最近都收到不少在內地置業的此類糾紛投訴,但現行澳門法律不能規管特區以外事務,消費者雖為澳門居民,但仍需以當地法律處理,需要經過冗長仲裁或司法程序方能解決。近期的連串投訴都反映當局早年訂立的措施,有需要檢討及優化。橫琴深合區實行「共商、共建、共管、共用」新體制,粵澳有關當局需進一步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規範和監管樓宇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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