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稱古樹保護工作任重道遠

政府和業權人有責任共同保護
12/10/2016
24059
收藏
分享
政府和業權人有責任共同保護
政府和業權人有責任共同保護
政府和業權人有責任共同保護

政府日前頒布《澳門古樹名木保護名錄》,首批共558棵古樹名木列入《名錄》,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梁冠峰昨日形容,澳門地方雖小,且生活環境擠逼,但能有這麼多珍貴樹木,包括有列入國家三級保護樹木的白桂木,在專家教授眼中,澳門有這麼的珍貴樹木值得驕傲,但同時當局對珍貴樹木的保護工程可說是責任重大。

民署會對公共地方的樹木進行巡查是否有生長異常或出現病蟲害。圖為得勝公園內早年被感染的異葉南洋杉。 (資料圖片)

民署管理委員會委員梁冠峰、園林綠化部綠化處處長歐陽源灃、自然護理處處長吳紹偉、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市民討論保護本澳古樹名木問題。

古樹多位於民居附近

梁冠峰指出,首批列入《保護名錄》中的558棵古樹名木,在科學、歷史、生活和城市發展上都確定了保護地位,亦是將來城市規劃的重要資料。當中555棵是屬於樹齡超過100年的古樹,大部分分布在澳門半島,共有300棵,而未列入《名錄》的170棵古樹中,有125棵位於澳門半島,古樹大部分生長在民居附近。

民署園林綠化部綠化處處長歐陽源灃認為,本澳居民重視保護樹木,因此破壞樹木行為不多。民署每年亦會對公共地方的樹木巡查工作,如發現有樹木生長異常或出現病蟲害,會作針對性巡查。

由於本澳現時約有170棵古樹因位處私人地方未列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梁冠峰在節目後受訪時提到,對於如何落實保護古樹,政府和業權人同樣有責,下一步計劃將由文化局和相關的業權人接觸,希望能找到平衡點。

民署管委會委員梁冠峰稱,如何落實保護古樹,政府和業權人同樣有責任找到平衡。(劉凱輝攝)

冀透過協商保護私家地古樹

他又稱,本澳法例同時保障私有財產,因此透過協商達到保護樹木的共識,對古樹來說是更好的保障,民署會免費提供技術支援。

對於保護樹木的最有效方法,梁冠峰認為應從加強教育工作著手,每個居民從心底上都保育樹木,才可令樹木受到真正的保護,同時民署也會加強員工巡查技能上的培訓。他又指出本澳對樹木保護的技術上,比鄰近地方和以往都有較大的進

假菩提古樹排列在道路的兩旁,政府和居民都有義務從心底上保護樹木。 (資料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