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博企員工被要求「自願」以股代薪

勞工局: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僱員報酬
07/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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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僱員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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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僱員報酬

議員林宇滔表示,近日收到博企員工反映,公司提出以股票代替基本薪金出糧,有中級管理層員工被要求「自願」簽署協議—以股票代替一成薪金,不少員工、尤其基層員工均向其查詢和表達憂慮。而根據相關協議書計劃內文,2022年6月至12月的工資,會以5月11日該公司的股票收市價計算,所有股份將於2022年12月31日(因公眾假期,實為2023年1月3日)歸屬予員工,意味着員工要在明年才能收到之前六個月的工資。

其後,林宇滔去信勞工事務局局長,促請當局依法主動跟進上述事宜,倘有博企送交「以股代薪」協議,必須嚴格按照《勞動關係法》規定進行審批,亦因應博企賭牌延期考慮保障員工的銀行擔保金額,以便符合《勞動關係法》第70條第7款規定,讓僱員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勞工事務局回覆指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2條4項及第63條第4款的規定,僱主向僱員支付的報酬必須是金錢給付,且必須以澳門法定貨幣(澳門元)支付。倘勞資雙方協議以非金錢方式支付報酬,並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根據《勞動關係法》第14條第3款規定,有關協議會被視為不存在。就是次查詢所述,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相關企業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僱員報酬。

勞工事務局又稱,作為勞動監察部門,會持續監察有關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倘僱員發現自身勞動權益受損,尤其是未經僱員同意而減薪,可向勞工局反映,倘若證實僱主違反法律規定,當局必定會依法作出懲處及要求僱主履行其應盡的義務,以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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