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版權稅保障音樂人利益

「澳門音樂人唔係垃圾!」
26/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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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音樂人唔係垃圾!」

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協會主席兼行政總裁吳國恩受訪時表示,協會的成立是為執行音樂知識產權在澳門的權益。協會代理全球46個地區、超過200萬個作曲人的作品,同時亦代理澳門作曲人的作品,即若他們的作品在外地公開播放,協會會代他們收取版權稅,再分發到他們手中。而即使是已去世的澳門作曲人,亦有50年期限去收取版權稅。

吳國恩指,代收版權稅的方式在多個鄰近地區已執行多年,鄰埠香港更已執行達39年,而澳門只有7年,在這方面仍處於起步階段。但他指現時本澳帶社會愈來愈多人知道及重視版權問題,認同音樂是有其價值,亦是對澳門音樂創作人的一個肯定,鼓勵他們繼續創作。

另一方面,吳國恩表示現時澳門六大博企亦有跟協會簽訂合作協議,過去一年協會的版權收入有近一倍的增長,由2014年的400萬澳門幣升到去年的100萬美金(約798萬澳門幣),收入主要來自博企,期望今年的收入能增加50%。除了六大博企,協會亦積極與本澳中小企業合作,若果他們公開使用協會所代理的作品,協會亦會按澳門著作權執行版權的權利,以先通知再商討的方式向他們收取版權稅。若遇著事主不願交版權稅的個案,吳國恩指協會會從訴訟途徑向他們收取版權稅,稱目前只有一個案件處於訴訟程序。他強調,協會如非必要也不會以訴訟形式執行版權的權利,又指現時在中小企的執行情況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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